泰国头条新闻社讯 10月14日,据泰媒报道,连接泰国廊曼机场、素万那普机场、乌塔堡机场的高铁项目自2019年10月24日起,由泰国国家铁路局与正大集团旗下ASIA ERA ONE公司签署了联合投资合同。
合同签署后不久,疫情便席卷全球,2020年2月,泰国发现了感染病例,随即在2020年第二季度实施封锁。针对这一情况,ASIA ERA ONE公司向政府提议出台措施,缓解疫情对乘客数量带来的负面影响。2021年10月19日,内阁充分考虑了疫情因素,提出修订联合投资合同,以继续推进项目。
上述项目的联合投资合同修订谈判由泰国国家铁路局、东部经济走廊政策委员会和ASIA ERA ONE公司共同进行,历时近三年才得出结论,并于近日提交至东部经济走廊政策委员会和内阁审核。
10月11日,泰国副总理兼财政部长皮猜主持召开了东部经济走廊政策委员会第4/2024次会议。此次会议总结了连接三大机场的高铁项目合同的修订方向,合同的联合投资方目前正在修订合同。当天,东部经济走廊政策委员会会议通过了解决该项目问题的原则,即通过修订联合投资合同,在政府不受损失且私营方不获得不合理利益的基础上继续推动项目,并将修订合同提交给内阁,五个要点如下:
1、以政府共同投资(Public Investment Cost : PIC)方式支付:原定私营方开通高铁后,政府需支付1496.5亿泰铢,现调整为根据泰国国家铁路局验收的工程进度分期支付,金额不超过1200亿泰铢。此外,私营方必须在原合同的基础上增加担保金至1600亿泰铢,以保证在五年内建成并开通高铁服务,在此期间,建筑产权将根据支付进度逐步归政府(泰国国家铁路局)所有。
2、确定机场高铁项目联合投资的特许权使用费支付方式:私营方将分七期等额支付特许权使用费共计106.7109亿泰铢,每年支付一期,第一期必须在签署修订合同之日支付。在此情况下,私营方必须提供银行出具的担保函,担保金额等于机场高铁的特许权使用费加上铁路局承担的其他财务费用。
3、确定利益回报分配:如果未来该项目的贷款利率显著下降,导致私营方的内部收益率超过 5.52%,铁路局有权要求私营方支付额外的利益分配,具体金额将另行协商。
4、取消开工通知(Notice to Proceed : NTP)条件:合同双方应制定协议,豁免尚未完成的开工通知条件,以便铁路局在签署符合所有原则的修订合同后能够立即发出开工通知。
5、预防未来可能会对项目财务状况产生严重影响的因素:通过修订有关不可抗力和宽限条款的合同内容,使其与政府和私营方在其他项目中的联合投资合同保持一致。
东部经济走廊政策委员会最新会议决定将上述修订原则提交内阁审议,并对2018年3月27日内阁决议进行重审。
同时,要求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修订合同草案,并提交给项目监督委员会审议,再送交最高检察院进行审查,最后提交给东部经济走廊政策委员会和内阁,以便内阁再次批准合同修订案,之后合同双方才能签署修订后的合同。
来源:泰中网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