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宵禁规定:12名被告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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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名被告因违反宵禁,本周五上午在中级法院法官谢法利·加努-阿雷基翁前认罪,案件由公共检察署高级助理署长米歇尔·阿森起诉。自周一起,本国多地骚乱并展开逮捕。为应对暴力、抢劫等,当局于10月13日晚至14日在全国15个地区实施宵禁,后延长两晚并扩至17个地区,最新宵禁周五凌晨5点结束。
依《警察法》第13C条,受影响民众须在限制时间留在室内,除非有法定豁免或许可证。违者即犯罪,定罪最高罚5万卢比、监禁五年。这些是最高刑罚,非自动判处。
社会活动人士布鲁诺.劳雷特提出,近期骚乱是毒贩出钱雇佣人员蓄意制造,闹事者每人拿到 3000 卢比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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