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全小小说简论
杨晓敏
![图片[1]-生命伦理的深沉叩问-华闻时空](https://hwsk.oss-cn-shanghai.aliyuncs.com/2025/12/image-90.png?x-oss-process=image/auto-orient,1/quality,q_90/format,webp)
近日读到东北青年作家郭全的五篇人与动物题材小小说,各篇主题独立,情感走向各异,不仅可读性强,更引人久久回味。这五篇小说均围绕“绝地”这一核心情境展开,“绝地”成为推动情节、引爆情感的关键动力。作者借动物在极端状态下的行为,聚焦它们于生死边缘所迸发的本能、情感与牺牲。对动物而言,这是肉体存亡的关头;对人类来说,却往往转化为精神觉醒的契机——动物在那一刻焕发出近乎神性的光晕,而人类则由此获得反思与顿悟。
故事深植于东北农村的风土人情之中,如灶坑、鸭绿江、年鸡习俗、丧葬、大水泡子等细节,为文本注入了浓郁的地域质感与生活气息。然而作品并未止步于写实,而是赋予动物以灵性乃至神性,叙事因而在真实之上又多了一层穿透力。
《绝地猫》中,“我”在沈阳收养了一只顽劣的狸猫,它贪吃、挠人、尿床,令人头疼。无奈之下,“我”将其带回东北农村老家。不料这只猫到了乡间竟变得异常通晓人性,不仅乖巧擅捕,还怀了身孕。寒冬里,猫妈妈为给幼崽取暖,深夜将它们叼进尚有余温的灶膛,天亮后再叼回“我”的被窝。而作为叙述者的“我”,始终与猫保持着一段情感距离。
这只狸猫从最初的顽劣到后来的通晓人性,在被送回农村后,展现出惊人的生存智慧与母性本能。它照顾幼崽、甚至不惜牺牲,这既是本能,也是一种跨越物种的“情感”。一次,它误以为人类即将点燃灶火,担心幼崽受困,竟纵身跳进熊熊燃烧的灶坑,尸骨无存。那一声“嗷”的长嚎,传递出近乎悲壮的守护意志,是母爱在绝望中作出的极端抉择。
猫的死亡,让“我”在动物如此真挚的情感面前深受震撼,默然愧疚,从此不再养猫。这篇作品的出色之处,还在于作者对动物行为的细致观察:“凌晨一两点,灶坑内炭火几近熄灭,余温尚存,它便把四只小猫崽一只一只叼进灶坑;等到早晨五六点,灶坑温度与室温相当时,它又把小猫崽一只一只叼回我的被窝。”描写生动而充满敬意,这份细腻源于深刻的共情——真正将动物视为有情感、有意志的生命主体。
《绝地鱼》通过一次钓鱼经历,勾勒出一条母鱼在绝境中为繁衍后代奋力一搏的场景。酷爱钓鱼的“老二”钓到一条十五六斤、身怀有孕的大鲤鱼,将它放进整理箱。鱼起初异常安静,半小时后却猛然跃出箱子逃向江中,就在即将被“老二”抓住之际,于浅水沙滩上拼尽最后力气,将全部鱼卵“喷射”至深水区,完成繁衍使命,随后筋疲力尽,坦然待捕。
这一幕深深震撼了钓鱼人。鱼的尊严与牺牲,映照出人类娱乐活动背后的残忍与无意识。作者在不经意间,折射出文明与自然之间的冲突——钓鱼作为一项休闲活动,在自然生命的庄严面前,忽然失去了其合理性。老二扔掉渔具的行为,彷佛一种自我救赎般的放弃。这位钓鱼高手被眼前景象触动,真切感受到生命繁衍的尊严与悲壮,甚至自觉“人不如鱼”——这也构成了作品的核心命题:鱼的“生理绝境”,反过来逼迫人类直面自身的“精神绝境”。老二将渔具全部扔进江中,从此不再钓鱼。而这段在兄弟聚会中讲述的故事,也让老大决心戒食鱼子。
母鲤被放入整理箱后,一直默默恢复体力、积蓄力量,只为确保一次逃脱成功。在生死关头,它优先选择繁衍而非逃命。这份冷静、蓄力与精准产卵,展现了一种超越个体生死的种族生存智慧。或许作者有意含蓄表达,文本并未直接谴责人类,但通过动物命运的悲剧性结局,以及人类事后的沉默、放弃与遗憾,流露出对自然生命的深切悲悯,以及对人类中心主义的隐性批判。
《绝地鸡》塑造了一个性格复杂的“鸡格”:这只极品的锦毛儿大公鸡绝非扁平形象,它英俊威武、守时打鸣、能看家护院;它好斗好色,却也勇猛护群、敢于担当。它的性格充满动物本能,亦在危机中闪现出“英雄气”与情义。“单纯论长相,绝对是公鸡中的刘德华,家禽类的梁朝伟,英俊潇洒,风流倜傥。你看它那模样:头戴七星红冠,身披五彩战袍,脚踏四趾金靴,长喙如鹰,目光如炬,走路恰似楚云飞,真算得上鸡中翘楚!”
在严肃的主题下,作者并未陷入概念化的窠臼,反而以略带诙谐的笔调,为故事注入鲜活的趣味。一个雪后的上午,鹰袭鸡群。危急关头,锦毛儿挺身而出与鹰搏斗,曾受其欺负的小芦花也奋不顾身加入战斗。二鸡联手击退鹰后,公鸡之间的关系从此变得和睦。鹰袭事件改变了鸡群的内部关系,从欺凌转向团结。这种危难中建立的共同体意识,是否也在讽刺人类往往缺乏的患难与共精神?
然而年关将至,锦毛儿终究难逃被制成“年鸡”的命运。抓捕过程中,它异常灵活地躲避,可当“我”转而追捕小芦花时,锦毛儿却静静停在附近,不再逃跑,彷佛主动接受了替死的命运,最终被擒杀。这只英俊好斗的公鸡,在最后一刻反常地默然赴死。它的死带着“替死”的意味,宁静而悲壮,甚至引发鸡群的集体哀悼(绝食),宛如一曲勇悍、情义与宿命的悲歌。此处的“绝地”具有双重含义:既是鹰袭时的“生死绝地”,也是被人类规则所决定的“命运绝地”。锦毛儿在两种绝地中,皆选择了有尊严的战斗与接受。它死去的当天,整个鸡群集体绝食,以示哀悼。
《绝地狸》中,爷爷是一位技艺高超的猎手,常年依靠捕猎养活全家。在一次冬日狩猎中,他发现一只山狸子为了挣脱捕兽夹,咬断了自己的后腿,挣扎着爬回树洞守护两只幼崽,最终力竭而死。爷爷带回山狸子的尸体和仅存的一只幼崽,但幼崽不久后也饿死了。深受震撼的爷爷剥下了山狸子的皮,却将它的骨肉、幼崽以及所有捕猎工具一同埋葬,从此不再打猎。临终前,他唯一的要求是把那张山狸子皮铺在棺材底部,作为对生命的忏悔与敬畏。文中详细描写了各种捕猎方法(如诱雀、套鸟、夹兽),展现了人类在生存压力下的智慧,同时也暗含对“掌控自然”的反思。
山狸子的行为深深触动了爷爷,并引发了他后来的转变。故事的核心在于猎人与猎物关系的逆转——山狸子咬断自己后腿的细节成为关键转折。它为了挣脱兽夹不惜自残,拼死爬回树洞守护幼崽,直至死亡。作品在叙事节奏上先以细致的狩猎知识铺垫,而后突然转向惨烈的一幕:“狸子母亲拼了命跑回窝里,显然是不放心两只幼崽。爷爷观看许久,山狸子妈妈一动不动。爷爷把手探进树洞里摸了摸,山狸子妈妈触手冰凉,应该已经死去多时了;又摸两只幼崽,一只尚有体温。”
“断腿求生”的震撼将动物从被猎食的对象升华为具有母性光辉的生命体。这一极具冲击力的细节,将动物的母性、坚韧与人类的捕猎行为置于尖锐的对立之中。爷爷的“好奇心”在目睹这一幕后转化为敬畏,他带回的尸体和幼崽,实质上带回了自然对人类的质问。
万物有灵,爷爷剥皮又埋葬的行为,体现了人类对自然从征服到反刍的态度转变,也是一种自我救赎。那张铺垫多年的山狸子皮,不仅是爷爷的专属座椅,更是他狩猎生涯的缩影。它最终成为爷爷遗嘱中唯一要求带入棺材的物品,或许正是他对狩猎生涯的忏悔——它不再是战利品,而成为了一座警示碑。当爷爷埋葬山狸子母子与所有捕兽工具时,他实际上是在埋葬一种以掠夺为生的生活方式。这是在“人定胜天”的主流叙事下,一种生态伦理的早期自觉,这些故事隐秘传承着民间对自然限度的认知。
《绝地蛙》叙述了一个因果相连的故事:大旱之年,太爷爷带领儿子们夜间去水泡子抓青蛙充饥。在捕捉过程中,他们遇见一只“巨蛙”——它如狸猫大小,人立而起似抱拳作揖,鼻孔间有一个空洞宛如第三只眼。太爷爷认为这是“青蛙老祖宗”在求情,当即放归所有已抓的青蛙。村民听闻后也不敢再抓蛙。次年蝗灾肆虐,正当庄稼即将被啃光之际,那只巨蛙带领无数青蛙从水泡子中涌出,昼夜捕食蝗虫,拯救了庄稼。为感恩,全村一致决定将村庄改名为“大蛙村”。
旱灾中爷爷一家因巨蛙求情而放生蛙群,后来蛙群回报村庄、抵御蝗灾。这种动物报恩的母题在民间文学中常见,《绝地蛙》则更多地体现了民间集体记忆的建构过程。青蛙“作揖”的超现实意象——巨型青蛙“抱拳致意”的细节,将动物行为拟人化,在极端干旱的背景下,成为自然向人类发出的哀求信号。它鼻孔间的空洞既暗示伤痛,也象征自然之眼的凝视。
太爷爷一家抓蛙是为充饥,这是生存本能;而放生蛙群则是道德本能。当人类在绝境中仍选择尊重自然的祈求,这一行为便超越了单纯的生存逻辑。次年青蛙大军反击蝗灾的情节,带有民间传说中“善有善报”的因果色彩,但更深层的是生态平衡的隐喻:人类放过青蛙,青蛙保护庄稼,形成脆弱的互助链条。村庄改名“大蛙村”,是将自然之力纳入集体记忆,把敬畏自然的价值植入子孙后代的文化基因。
结尾处,在“天上下火”“大地干裂”的旱灾与“遮天蔽日”的蝗灾绝境中,奇迹出现了:“一只鼻孔中间有个手指粗细空洞、狸猫般大小的青蛙,一边呱呱大叫,一边向着庄稼地里奔跳过来。在它身后,是大大小小、密密麻麻的青蛙。它们如同出征的勇士,唱着军歌,浩浩荡荡地冲向田地中,瞬间便与蝗虫大军搅在一处。”青蛙的出现成为连接干旱与丰收、死亡与生存的媒介。此时插入超现实场景,尤显张弛有度,同时也给出了乡土智慧的答案:索取当有愧,敬畏得生机。
亘古以来,人类仰望苍穹,问苍茫大地,常以朴素而质朴的方式,且走且珍惜地在协调着与大自然之间的关系。郭全的“绝地”系列,以最平凡的动物为载体,触及了生命中最崇高的母爱、繁衍、守护、牺牲、感恩与尊严。这些故事彷佛在追问:当生命陷于绝地,是什么让它们超越本能,绽放出近乎神性的光辉?而作为旁观者甚至加害者的人类,又该如何安放自己的灵魂?五篇小小说,篇幅虽短,却如五声沉重的钟鸣,在读者心头回荡良久。它们让我们看见,在人类世界的边缘,那些沉默的生命,正以它们自己的方式,书写着关于生存的壮烈诗篇。
作者简介:杨晓敏,豫北获嘉人,当代作家、评论家、编辑家、小小说文体倡导者,河南省作协原副主席,华夏小小说研究院院长。
附:郭全小小说五篇
绝地猫
大约十年前,我养了一只猫,一只狸猫。
那时我刚刚大学毕业,在沈阳一家杂志社上班,临近五一的一天,下班回家的路上,遇一人卖猫,拎一笼子,囚着三五只小猫。我本就十分喜欢猫,又见小猫儿十分可怜,便动了恻隐之心。一只小猫儿售价二十元,不讲价。我兜里仅剩一只猫的钱,便选了唯一一只狸猫,抱回家去。
我是很喜欢猫呀狗呀这些小动物的。在我缺乏玩具的童年,猫猫狗狗带给我无数欢乐。所以,当家里那只大黑猫走丢之后,我一直都希望能再养一只猫,最好是一只温顺的猫。
没想到的是,这只狸猫简直糟透了。自从收养了它,我的生活就像一只坏掉的苹果一样,越来越烂。当时我的工资很低,典型的“月光族”,小狸猫打小就吃好的喝好的,让它像我一样天天吃素的确很难为它——主要是它不吃素,只吃肉。我到市场上每次买五元钱的鸡肝,煮熟了喂它吃——我吃方便面。有一次我见它吃得很开心,也馋了,从锅里拿出一块鸡肝刚咬了一口就被它发现了。它跳起来狠狠挠了我一下,然后一溜烟儿跑没影了。
有好吃的不和我分享,也就罢了,最可恨的是它尿床!抱养它的第五天早上,我起床时发现褥子湿了一大片,像是浸了水。我还以为是我尿床了呢,羞臊不已,偷偷到药房买了一盒“尿多灵”。结果第二天早晨我发现褥子又湿了,而且这家伙正躺在尿渍上呼呼大睡,我才反应过来是它尿的,不是我尿的!我对它进行了严厉地惩罚:掐着它脖子,摁在尿渍上,打得它嗷嗷叫,差点让它“生活不能自理”!
五一放假时,我把它装进背包里带回了老家。
母亲见我抱着一只猫崽回来,有一些不太高兴。家里已经有五六年没有养猫了。母亲嫌埋汰。以前养的猫炕上吃炕上拉,总让屋子里一股子尿骚味儿。而且猫这种动物,捉了耗子喜欢叼回家跟主人显摆,有时甚至将活蹦乱跳的耗子丢在炕席上。耗子身子一落到实处,便胆战心惊四处乱窜。待耗子稍微跑远一点,猫一跃而起,伸出前爪摁住,叼至某处,趴下,松口,瞪着大眼睛盯着耗子,耗子又跑,再猫又将其捉住。往复数十次,直到把耗子累死为止。
按理说,养猫捉鼠,天经地义,能捉到耗子的猫应该奖励才对。但是,你想象一下:你打麻将赢了点小钱儿,哼着欢快的小曲子欢欢喜喜回到家,一眼就看见炕席中间侧卧着一只耗子,多倒胃口啊!所以,母亲是不太喜欢养猫的。我回沈阳上班的时候,还担心这家伙会不会受到母亲地“虐待”,后来才知道,我低估了一只猫的情商。
每次给家里打电话,我都会顺带问问小狸猫。母亲说这家伙起先不吃饭,饿了两天便什么都吃了;特别乖,从不在家里拉尿屙屎;尤其能捉老鼠,还没到十一,房前屋后已经看不见耗子的踪影了。听母亲的语气,她对这只远道而来的狸猫十分认可。这倒是让我很惊奇:这个小家伙看来很通人性呢。
十一假期,我因为有点特殊事情,没有回老家。一直到春节前几天,我辞了杂志社的工作,回到老家。进了家门,和父母打过招呼,我就问母亲:“猫呢?”母亲说:“在西屋睡觉呢吧。”我到西屋一看,这家伙两只前爪抱着头,睡得正香呢。它已经长大了,肚子微微隆起,似乎怀孕了。我伸手在它身上摩挲。小家伙似乎记得我的气味,睁开眼看我一眼,然后又闭上眼睛,一边打呼噜,一边伸出舌头舔我的手。看来它还真不记仇,早忘记小时候被我狠揍的事情了!
过了春节,它产下四只小猫崽——竟然都是狸猫,闭着眼睛像四只大耗子,在它的肚子旁边蠕蠕而动,很是招人稀罕。
那年冬天奇冷无比。东北的农村,没有锅炉,仅靠连通火炕的灶火取暖。后半夜是最冷的时候。猫妈妈为了给孩子们取暖,想出一个好办法:凌晨一两点的时候,灶坑内的炭火几乎熄灭,但余温尚在,它便把四只小猫崽一只一只叼进灶坑里;等到早晨五六点钟,灶坑内的温度和室温一致时,它又把小猫崽一只一只叼进我的被窝里。记得它第一次这么干的那天早晨,我起床时母亲大吃一惊:我已经黑成了包公!当时一家人都没明白咋回事,掀开被子才发现里面窝着一大四小五只猫,整个被窝都黑黢黢的!母亲专门给狸猫一家准备了一床小棉被,但可能是不如我的被窝暖和,猫妈妈还是在最冷的时刻把小猫崽叼进我的被窝里。
有一天,母亲去亲戚家串门,父亲上班,我自己在家,懒得起来。母亲早晨做好的饭菜一直在锅里热着,灶火熄灭后,整个屋子像冰窖一样。我趴在被窝里看武侠小说,直到下午两三点钟,估计父亲快要下班了,才起来点火热饭。起床的时候,我特意看了一下被窝,狸猫一家并不在,估计猫妈妈把孩子们都叼进自己窝里去了。
我抱了满满一怀抱柴火,塞进灶坑里,找了一小段胶皮,点燃。看着明明暗暗的火光逐渐亮起来,我往锅里倒了两瓢水,盖上锅盖,蹲在灶坑旁边烤火。隐约听到“嗵”的一声,回头一看,是猫妈妈从猫洞眼儿跳进屋里。它进屋之后,向前小跑两步,停了下来,瞪着大眼睛直勾勾地看着我。突然,它一跃而起,几步就蹿到我身边,跳上灶台,又跳下来,嘴里发出“呜呜”的声音,听得我心里直发毛。我隐隐感觉有什么事情不太对头。
我还在发愣,猫妈妈突然“嗷”的一声长嚎,就像它在春日夜晚发情时的嚎叫,凄厉,悲切,叫了足足有一分钟。然后,它抬起头看了我一眼,那是一种在无边的绝望里夹杂着一丝留恋的眼神。接着,它一扭腰,钻进了烈火熊熊的灶坑里。
我惊呆了,赶紧手脚并用地把所有的柴火都撤出灶坑,用锹扒出所有炭火,并没发现猫妈妈的尸体。只有屋子里那股动物皮毛烧焦的味道告诉我,它确实钻了进去。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养过猫。
绝地鱼
我们哥五个,老二最爱钓鱼。
据他自己说,他钓鱼的技术,在整个宽甸县,也算得上一流。以前我倒是经常看他在朋友圈展示战利品,确实钓技不错。
端午节那天,老大和老三在群里发了一些和钓鱼有关的小视频,很有意思。其中有一个视频,内容是这样的:一个男子在江边钓鱼,一条大鱼咬了钩,扯着鱼线鱼竿往水深处跑,男子赶紧起身准备溜鱼,可站起身的刹那,手中的苹果手机掉进了江里,紧跟着鱼竿也折了。男子大怒,把半截鱼竿扔进水里,破口大骂。
老二看了视频,回复了一句:我他妈的把鱼竿、箱子什么的全扔了,以后再也不钓鱼了。
我赶紧回复:二哥,咋啦?我还指望你带我去玩耍呢。
老二回复我:嘿嘿,本来答应你今年去钓鱼,现在看来,这事黄了,以后也不去了。
我再问,他就不回复了,估计忙工作去了。
前天晚上,我们哥儿五个聚会。老大在农村承包了一片果园,要去山里当农民了。这次聚会,算是给老大壮行。喝着喝着就都喝高了,我将了老二一军:“二哥,你天天吹自己钓鱼很厉害,怎么还把鱼竿扔了?”老二说:“你知道什么!我是觉得,人不如鱼啊!”
老二就讲了一条鱼的故事:
“那天,还没过端午节。确切点说,就是端午节前的一个周末。我早早就起来,去碑沟村的江里钓鱼。由于去的早,还占了一处好位置:江边有一小片沙滩洇在水中,水清沙白;远望鸭绿江碧波荡漾,两岸青山起伏,一时间心情大好。
“不过半天快过去了,也没钓着大鱼,只钓了两条斤八重的小鲤鱼,有点泄气。看看快中午了,换了一只五米四的海竿,架在‘炮台’上——却忘记绑‘失手绳’了——点起一支烟,转身烧水煮面。
“水刚刚烧开,隐约听见水面上‘哗啦’一声。我扭头一看,鱼漂不见了,鱼线迅速绷直。‘唰’的一声,鱼竿脱离‘炮台’,被水里的东西扯向江面。我赶紧放下手中煮面的家什,纵身一跃,右手先握住鱼竿,跟着左手也攥住。那家伙力气很大,我足足在江边溜了它两个小时,才把它捞上岸:嗬!好家伙!是一条足有十五六斤的大鲤鱼,肚子鼓鼓的,溜圆儿,一看就是带子的母鱼。我当时乐坏了,抱着鱼蹦了好几个高儿。由于‘鱼护子’坏了,那天去钓鱼,我也没想到会钓到大鱼,之前钓上来的小鱼都装在小钓箱里。这条鱼太大,小钓箱装不下,我把装食物杂物的整理箱倒空,灌了半箱水,把那条大鲤鱼放在里头,长短刚好。
“嘿,这一下我可美了,也不饿了,面也不煮了,把鱼竿统统架在‘炮台’上,也没心思继续钓鱼,隔一小会儿就去看看大鲤鱼——它非常安静地卧在整理箱里,大口大口地呼吸,不像一般的江鱼,刚刚钓上来时很不习惯,在‘鱼护子’里面来回乱窜。这让我觉得有点奇怪,不过当时也没多想,就以为是溜鱼时把它累着了,这会儿在歇息呢。
“大约过了半个小时,我那会儿正在钓鱼,突然听到‘呼隆’一声响,回头一看,那条鱼竟从整理箱里跳了出来,正一跳一跳的向江面蹦去,巨大的力量连箱子都干翻了。我撇下鱼竿,乱滚带爬地跑过去,在距离沙滩不到十厘米的地方把鱼摁住了。我两只手掐着,把鱼擎了起来。谁想那条鱼在我手里挣了命,使劲一挣,我没掐住,‘啪叽’一声掉在沙滩上。由于沙滩上的江水不足十厘米深,鲤鱼虽然跳进水里,却无法正常游走,只能侧卧在沙滩上。我正准备再次抓住它,却见那条鱼并不急于游向深水区,而是很安静地卧着,嘴巴大口大口地喘息着,从鱼尾部的生殖孔中正冒出一串一串的鱼子。母鱼生产的力度十分大,那些鱼子是被直接‘喷射’进深水区的。
“我惊呆了。
“原来这条鱼被放进整理箱之后,一直在尝试恢复体力,积蓄力量,以确保可以一次性逃脱成功。当它被我抓住的时候,可以说拼尽全力二次挣脱,但却只能跳进沙滩上的浅水区。它似乎知道如果继续尝试逃往深水区一定会被抓住,于是只好把卵产在沙滩上,给那些鱼子们一次生存的机会。也许离岸边太近的地方不会有雄鱼排精,但是,谁知道呢?况且,那些鱼子不离开母鱼的肚子,似乎只有死路一条,而这样,毕竟还有一线希望。
“鲤鱼产完所有的卵后,似乎筋疲力尽,不再尝试逃进深水区,只是安安静静地侧卧在白净的沙滩上,大眼睛瞪着天空。
“我蹲下来——屁股都浸在水里——伸手把大鱼抱出水面,右手在鱼背上摩挲了几遍,然后把它放进水足以浸没它身体的地方。那条鱼在水里打了一个滚儿,原地游了三圈,然后一摆尾,头也不回地慢慢游向水底,消失不见了。
“我失魂落魄地上了岸,把鱼竿、‘炮台’、‘失手绳’什么的一股脑扔进江里,简单收拾一下东西就开车回来了。
老二的故事讲完了。
老大说:“咳!我还想点一盘鱼子炖豆腐呢。打今儿个起,这一口儿啊,就戒了吧!”
绝地鸡
“这个操蛋玩意儿,就知道欺负小芦花,早晚杀了你!”
我放学回家,听见母亲在那儿破口大骂。我知道,准是“锦毛儿”又和其他的公鸡打架了。
锦毛儿是母亲开春时孵养的一只大公鸡。单纯论长相,绝对是公鸡中的刘德华,家禽类的梁朝伟,英俊潇洒,风流倜傥。你看它那模样:头戴七星红冠,身披五彩战袍,脚踏四趾金靴,长喙如鹰,目光如炬,走路恰似楚云飞,真个算得上鸡中翘楚!
锦毛儿长成之后,每天早晨寅时刚过即开始打鸣,日日如此,极其准时。鸣声清越嘹亮,宛似短号连音。另有一项独特本领:识得所有家人家禽家畜,来了生人必定鼓噪向前。母亲常说,养它不用养狗了。我观察许久,发现它识人识物从不出错,只要是我家会走路的,它都认识。我琢磨着,不知道邻居家的耗子它是否也认识,总想着捉一只来试一试。
这只极品大公鸡如果能改掉两个雄性的通病,那就完美无瑕了,估计母亲也舍不得杀掉它了:一个是好斗,一个是好色。先说好色,色乃人性之根本,人尚不能免,况乎鸡也?从这个角度来说,我倒是很理解它。只不过,这家伙好色好得狠了,家里所有的小母鸡它几乎都想据为己有,而且性欲旺盛。有时候它正在啄玉米粒吃,打别处来一只小母鸡,锦毛儿会毫不犹豫地撇下玉米粒,跳到母鸡身上开始传宗接代;有时候它在四处闲逛,一只小母鸡追逐低飞的小虫自它身边路过,锦毛儿会一跃而上,将小母鸡摁在地上,立即开启“造鸡模式”。至于好斗,估计应该是由好色引起的。
我说过,锦毛儿想把家里所有的小母鸡据为己有,这家伙醋心极大,容不得其他任何一只公鸡沾染它的妻妾,哪一只公鸡胆敢造次,哪怕只是吃食的时候紧挨着一只小母鸡,也会被锦毛儿毫不客气的一顿暴啄。“小芦花”最开始不服气,也想占有一两只小母鸡,与锦毛儿展开了三四次恶斗,没得着便宜,后来也就放弃了。只是偶尔忘了规矩,调戏一下某只小母鸡——其实都算不上“猥亵”,也就是凑近了“意淫”一下,只要被锦毛儿发现,免不了挨一顿狠啄。所以,还没到十月份,其他公鸡后背上的毛都被它拔光了。以致于后来,锦毛儿走路的时候,院子里所有的公鸡都有一种“大鸡昂然来,小鸡竦而待”的感觉。
当然,锦毛儿也绝非粗暴汉子,偶尔荷尔蒙分泌较少的日子,它会到处觅食,一旦寻觅到吃食,便会用喙叼起来,“咯咯咯”地大叫,几只小母鸡闻声而至,在其脚前脚后转悠。锦毛儿将吃食放在某一只小母鸡的身边,用一种很满足的眼光看着小母鸡吃下去,然后它又四处撒摸儿,以期寻到新的食物。
我原以为,小芦花等公鸡一定恨死了锦毛儿,估计都盼着主人早点杀了它,但是那个冬天发生的一件事,改变了我的看法,最终也改变了锦毛儿的命运。
东北的农村,近十几来年因为禁枪的缘故,各种野生动物迅速繁衍,包括鹰。那天上午,刚刚下过雪,天地之间一片苍茫。锦毛儿带着鸡群在屋后园子里扒雪觅食,一只鹰由不远处的山尖上飞至园子上空,盘旋了几圈,认准目标,急速俯冲,直扑下来。鸡群顿时炸了窝,小母鸡四散逃窜。锦毛儿估计不知道鹰的厉害,以为都是小芦花那样的熊货;又或者它是真心想保护鸡群,振翅昂首,颈毛直竖,高声鸣叫,欲与苍鹰试比高。
鹰挥动翅膀,一下子将锦毛儿打了个趔趄,跟着伸出利爪,直抓锦毛儿的胸口。就在这生死时刻,一只光背公鸡飞扑而至,狠狠地啄了一口鹰背。原来竟是小芦花!锦毛儿借着鹰一愣神的功夫,腾身而起,尖喙直啄鹰腹。一鹰二鸡在雪地上展开生死搏斗,刹那间,鸡毛鹰羽混杂着雪片四处乱飞。也许这只鹰是当年生的幼鹰,不太擅长搏击捕猎之道;也许公鸡为生命而战的气势远高过为食物而战的鹰,堪堪过了半支烟的时间,鹰一声长鸣,弃了公鸡,远远地飞走了。锦毛儿和小芦花振起双翅,昂颈向天,“喔喔喔”高声鸣叫,其他公鸡也跟着大喊大叫,整个村子充塞着鸡叫声,仿佛是一阙胜利的战歌。
从那天起,锦毛依然好色,只是再也没有欺负过其他公鸡——当然,除了小芦花,其他公鸡也不敢染指任何小母鸡。
大年二十九那天,吃完了早饭,母亲便喊我帮她捉锦毛儿做年鸡。由于我曾趴在后窗台目睹了那场罕见的鸡鹰大战,打心眼里不舍得杀掉锦毛儿,但又知道这是它的命,只好帮着母亲围堵锦毛儿。大公鸡似乎看出了门道,上蹿下跳,左躲右闪,寒冬腊月,我和母亲累得满头大汗,也没抓住它。从来不啄自家人的锦毛儿,还在我的手背上狠狠啄了一口,皮肉翻飞,鲜血直流。母亲见确实无法捉住这家伙儿,只好退而求其次,指挥我去抓小芦花。
小芦花本来远远地站着,歪着脑袋看着我们和锦毛儿的猎杀与逃跑大戏,突然看见我直奔它来了,吓得原地跳起三尺多高,撒开腿就往牛棚跑去。我和母亲紧追到牛棚,我顺手带上门。小芦花在牛棚里钻来扭去,趁我不注意,闪身从门缝中逃了出去。我反身追出牛棚,正要追赶小芦花,却发现锦毛儿静静地站在牛棚门口不远处,瞪着黄里带黑的小眼睛注视着牛棚里的一切,见我追出来,它竟然也不逃跑。我慢慢地挨过去,它还是没动,被我抓住翅膀拎了起来。
母亲说:“看你往哪跑!早说了要杀了你吃肉!”我说:“别杀它了吧——今年咱们不吃鸡肉。”母亲说:“那怎么行?再说,母鸡下蛋,公鸡吃肉,这是它的命,又何必多养那么几天。”
锦毛儿死的那天,所有的公鸡母鸡都静静的在后园子的雪地上趴着,撒在院子里的玉米粒一直到大年三十也没见少,鸡群似乎集体绝食了一天。
绝地狸
爷爷去世前夕,回光返照,灵台清明,当着三子三女和一众孙子孙女的面,留下遗嘱:死了之后,子女们不要哭——活着时儿女们都挺孝顺,死了乱叫没必要;不要扎纸人纸马纸彩电纸冰箱之类的纸活儿,纯属浪费钱;下葬时啥也不用带,只把他坐了几十年的那张山狸子皮铺在棺材底儿就行了。
爷爷说的那张山狸子皮,打我记事起,就铺垫在爷爷专属的山梨木椅子上,是一张整皮。年深日久,内皮乌黑发亮,外部毛发完好无缺,似乎从来没有掉过毛。四只长腿,自爪子根部剁掉了,从内侧划上一刀,将筒状的腿部皮毛切分开来,左右伸展开,风干时以重物压得平平的。从高处俯瞰,整张山狸子皮,就像一只飞起来的大蝙蝠。
小时候,爷爷常常带我上山“捡”野鸡。童年时,冬天都会下很大很大的雪。有多大呢?有一年大雪过后,我将后院墙根下的积雪掏了一个洞,人能爬进去,小孩子爬进洞还能靠墙根坐着。记得和小伙伴们玩捉迷藏,我躲进雪洞里,他们半上午没找到我,各自回家吃饭去了,而我竟坐在雪洞里睡着了。幸亏雪洞里比较暖和,没有冻坏。这么大的雪,人类猫在家里熬冬,动物们可就麻烦了,尤其是那些没有储藏过冬食物习惯的动物。每次下大雪之后,爷爷都会进山。无须走进深山老林,就在房前屋后的小山坡上,软枣子或者山葡萄藤下,每每便能见到野鸡,脑袋扎进雪堆里,屁股对着天空,人至不知。只需攥住两只瘦削的鸡爪,就势一扯,便能抓住一只野鸡。野鸡肉柴,炖炒均不佳,熬汤方是上品。
爷爷捕猎,方法有十数种,针对不同动物的习性,有的放矢,往往收获颇丰。那个年代,家家户户都穷,经常断顿,但我家靠着爷爷捕猎,常有肉吃。
比如抓麻雀,爷爷在三伏天时会收集许多洋辣子,捏死,放在太阳下暴晒,待完全晒干后搓成粉末收藏起来。洋辣子身上的毛是有毒的,人的皮肤一旦触碰到,会被蜇得又疼又痒,唯有手掌心、脚掌心皮厚,洋辣子蜇不透。冬天雪后,抓一把小子,拌上洋辣子粉末,撒在雪地里。麻雀吃了洋辣子拌出来的小子,不消片刻,便被毒倒在雪地上,就像人打了麻药,一动不动。爷爷如捡豆一般,随手抓起来扔进筐里。
抓捕红头鸦、野鸡等体型大一些的鸟类,洋辣子拌小子就不管用了。爷爷有两套方法对付它们:一是找一棵拇指粗的白蜡树,在树根前用三块石头垒成门状;削去树尖枝叶,将树拉弯接近地面,在石门口横一根树枝,用左右门柱略微卡着,取绳子绑在树枝中间,绳子另一端系在树梢上,石门里撒点糠。鸟去啄时,踩到横着的树枝,树枝从门柱中脱开,树干拽着树枝崩起,瞬间便会夹断鸟的脖子。这种方法只能得到死鸟,要想抓活的,就得挖地洞,地洞通常为圆口,一米多深,洞口横一根树枝,盖上一块比洞口略小一圈的薄木板;以树枝为轴,在木板两端钻眼,各用一根长绳系住,长绳另一端拴到旁边树上,防止木板掉进洞里。在木板的一侧撒上谷物。用手焐雪,化成水后,浇到谷物上,谷物便牢牢冻在木板上。鸟来啄时,站在木板一侧,轻重不平衡,木板便会侧翻,将鸟扣进地洞里。
抓兔子最容易:兔子冬天出去觅食,绕着窝转圈,雪地上会留下清晰的脚印——两只前脚印一前一后,两只后脚印左右并列或者踩成一个略大一点的坑,坑后面还拖着脚趾轻挠雪面的痕迹,如同彗星。在其行进的路线上埋下套子,“守套待兔”即可。野猪、狍子一类的大型动物,最好设置一条百十米长的“夹杖”,前端宽一些,越往后越窄,在最窄的出口处埋上套子。野猪只要进了夹杖,铁定会钻进套子里。也用捕兽夹,埋在野猪、狍子的活动区域,偶尔也能抓捕到一两只野猪之类的大型动物。
——话题扯得有点远了,还是说一说那张山狸子皮的故事。爷爷曾经跟我讲过这个故事,因为相当惨烈,我至今仍然印象深刻:父亲出生的那一年,正是初冬时节,奶奶奶水不足。爷爷进山打猎,寻思最好能弄到一头野猪,好歹扒点猪油,大锅里炼一炼,炒菜或者熬汤时放一点,给奶奶补充点油水,好下奶。爷爷在大山里转了一天,所有下套子、埋兽夹的地方走遍了,一无所获。往回走时,在别人埋的兽夹处见到了一件奇怪的事情:捕兽夹上夹住了一只兽腿,长不逾尺,小儿手臂粗细,足有四趾,趾间有皮瓣相连,足底有肉垫。这只兽腿自“膝盖”处断裂,断口参差,白骨突出,是被牙咬断的。再看地面上,扑腾出好大一处雪坑,四周溅有斑斑血迹。顺着血迹看去,两前一后三个足印,铺向密林深处。爷爷捡起兽夹,仔细端详这一条断腿,确认是山狸子的后腿。爷爷推断:它误踩兽夹,被夹住了后腿,挣脱不出,一狠心,扭头咬断了被夹住的那条腿,三条腿蹦跳着跑回窝里去了。
爷爷好奇心起,顺着脚印、血迹追过去,翻过岗梁,见脚印停在一株大树下,树根部有一个锅底坑门大小的树洞,洞口有点点血迹。此时夕阳将落,余晖仍在,山林里白雪皑皑,微风不起,一片寂静。爷爷趴在洞口处,借着夕阳余晖,只见树洞里面一只山狸子静静地侧卧着,两只幼崽趴在母亲怀里,似在吃奶,又似在酣睡。
山狸子又称山猫,比家猫大许多,半大狗一般。三角形的耳朵支棱着,耳尖一撮黑毛。下巴颏浓毛密发,四条腿又粗又长。见到人龇牙咧嘴,发出低沉的闷吼,一看就是不好惹的家伙。山狸子每年三四月份发情交配,五六月份生产,幼崽会跟随母亲生活十来个月,直至能够独立生活。
这两只幼崽大约六七个月大。山狸子母亲拼了命跑回窝里,显然是不放心两只幼崽。爷爷观看许久,山狸子妈妈一动不动。爷爷把手探进树洞里摸了摸,山狸子妈妈触手冰凉,应该已经死去多时了;又摸两只幼崽,一只尚有体温。爷爷将山狸子妈妈的尸体拽出洞,抱起它和还活着的那只小山狸子,飞奔下山。
可惜的是,在那个物资匮乏的年代,在那个大雪纷飞的时节,人尚且难以饱腹,哪里有牛奶之类的食物喂小山狸子呢?抱回家没几天,只喝了点水的小山狸子便饿死了。爷爷想了想,把山狸子妈妈的皮剥下来,把它的骨肉、小山狸子,还有几个捕兽夹、一大把铁丝缠绕做成的捕兽套子,一块儿埋到了祖坟旁边的一棵山梨树下,从此再没有进山捕猎。
绝地蛙
一九四一年七月份的一天,天上仿佛下了火,让人怀疑后羿当年是不是少射掉了一两个太阳。大地干裂,河水断流。田埂上的野草蔫头耷脑,地里的庄稼枯黄似曾遭火燎,牛马躲在树荫下一声不吭,连鸟都热得飞不起来了。整个世界一片枯寂。
傍晚,太爷爷拎着篓子出去借粮,天色昏黑时回来,篓子里有一小把三荚菜,还有几块松明子。太爷爷说:“村长家都没有糠了,我看见村长扯了一捆榆树皮回家,估计要开始啃树皮了。”太奶奶急得小脚直跳:“这可怎么办?这可怎么办!”太爷爷说:“晚上我领着孩子们抓蛤蟆去。东沟那块有一个大水泡子,里面有不少蛤蟆。要是能抓一些回来,够吃几顿的了。”太奶奶颠着小脚,催促太爷爷:“那你还不赶紧去!要是去晚了,别人先去抓了,咱们可就抓不到了。”太爷爷说:“急不得!得等天黑透了,蛤蟆才会跳到岸边抓虫子、飞蛾吃,那会儿才能照到蛤蟆。现在这大热天,蛤蟆都在水里了,谁去了都没有用。”
天黑透了,太爷爷带着大爷、二爷、我爷爷,爷儿四个摸黑走到东沟水泡子沿边。其时无月无风,夜空中繁星闪耀,点点星光照映,四周一团漆黑,大水泡子反射出一片白光,仿佛一面巨大的镜子铺在大地上。水面上水汽氤氲,如雾如烟,如梦如幻。偶尔一两只青蛙呱呱大叫,远处的山林里间或也会传来鬼鸮的叫声:咕咕咕咕咕儿……
大爷小心翼翼地划着一根火柴,点燃了一根松明子。太爷爷他们凑过去,把手里的松明子都点燃了。四块松明子发出明明暗暗的火光,冒出一缕缕袅袅的青烟,腥臊的空气中弥散着淡淡的松香味儿。
太爷爷说:“这个大水泡子中心水很深,所以一直没干。你们几个可得留心,泡子沿儿滑溜儿,别掉进去。咱们四个分开走,我和老大在西沿儿,老二和老三你俩去东沿儿。还得小心脚下,别踩到长虫。被那玩意儿咬一口可不是闹着玩儿的。”
二爷胆子大,不怕蛇,他说:“爹你就放心吧,要是踩着长虫更好,我一准儿抓回去烧吃了它。”
二爷和我爷爷就着松明子的火光,绕到泡子东沿儿。两人一前一后,间隔十几米,弯腰撅腚,仔细查找草窠石缝中的蛤蟆。
当地风俗,四条腿的蛙类都叫“蛤蟆”。其实当地的蛤蟆分很多种,有青蛙,有林蛙,有蟾蜍,还有一种主要生活在井里,肚皮通红通红,胳膊腿又细又短,当地人称之为“阎王爷小舅子”;另有一种蛤蟆,生活在树上,肚皮雪白,后背碧绿,细胳膊长腿,能从一棵树上跳到另一棵树上,爪子上带有吸盘,这是树蛙。林蛙夏天生活在山里,中秋节后陆续下山跳进河里冬眠,味道最是鲜美;青蛙喜欢生活在水泡子附近;蟾蜍后背疙疙瘩瘩,里面有毒素,遇到危险会向外喷射毒液;“阎王爷小舅子”,没人吃过,名字招人犯硌硬;树蛙稀少,不容易遇见。太爷爷他们今天是来抓青蛙的。
水泡子周围青蛙的叫声陆陆续续响起来,渐渐连成一片,此起彼伏。青蛙虽多,但是见到亮光,或者听见脚步声、说话声便不叫了。太爷爷他们只能靠火光在杂草丛中慢慢寻觅。倒也常能发现青蛙,放过小的,眼疾手快一把摁住大的,掐腰扯腿地拎起来。约有半个多时辰,爷儿四个已经抓了有百十来只青蛙了。
就在这时,我爷爷突然大叫一声,声音充满了惊恐。二爷一边喊“怎么了老三”一边扭头往回跑。太爷爷和大爷听见了,也从泡子西沿儿快奔过来。二爷离得近,先赶了过去,只见我爷爷左手拿着松明子抖动,火光摇摇晃晃,右手指着地上,嘴巴大张着,却是发不出声来。二爷看时,饶是他胆子大,也险些吓得瘫坐在地:只见泡子沿儿一块青石板上,一只巨大的青蛙,约有成年狸猫般大小,人立而起,两只前爪交叉在下颌处,恰如人类抱拳致意,瞪着两只圆溜溜的大眼睛,看着二爷和爷爷。这只青蛙的两只鼻孔之间,有一个手指粗细的空洞,应该是受伤导致的,但在爷爷他们看来,却像是一只没有眼珠的眼睛。
太爷爷和大爷赶过来,看到这只大青蛙,两人都倒吸了一口凉气。大青蛙头部微微转动,把太爷爷等四人看了两遍,扭过身,放下两只前爪,匍匐在地,后腿一蹬,如一枚炮弹扎进水里,溅起的水花喷了离泡子沿儿最近的我爷爷一脸。
太爷爷他们呆立半晌。回过神来,太爷爷说:“这是青蛙的老祖宗恳求我们放过它的子孙们。也罢,它求我们了,怎么也得给面子。”太爷爷让大爷和二爷把装青蛙的布袋子打开,把里面的青蛙倒进水泡子里,拎着空袋子回家去了。
村民们听了大青蛙的事,都说青蛙成精了,连白天都不敢靠近那处水泡子,甚至别处的青蛙也不敢抓回家吃。全村的人,纷纷进山,薅野菜、挖树根、扒树皮、摘野果,将苞米骨子(玉米芯)磨成粉,把榆树皮打成面,好歹凑合着度过了这一年。
第二年旱情略有好转,却又迎来了另一场劫难:蝗灾。端午节过后,田地里、河沟边、山脚下,到处都是蝗虫。一开始出现的蝗虫体型较小,种群规模也不大,大家并未太在意。到了七月中下旬,小蝗虫们长大了,摇晃着两根触须,扑扇着翅膀,蹬着两条粗壮的后腿,嘴巴里吐出淡黄色泡沫,逮着什么啃什么。苞米苗、野草、果树,凡是长叶子的东西,它们都吃。
蝗虫先是在邻村大面积集结,吃光了邻村能吃的所有植物叶子后,遮天蔽日地飞到太爷爷所在的村子。村长在邻村闹蝗灾时,便提前做好了部署——其实在大自然面前,人类又能做些什么呢?只是尽一份心力罢了——根据蝗虫昼出夜伏的习性,白天村民们拿出自制的工具,到田地里与蝗虫战斗,保卫庄稼,尽可能降低损失。
然而当蝗虫大军真正到来时,所有人都蒙了:天空中嗡嗡的振翅声、地面上嚓嚓的啃咬声,不绝于耳。村里这几百号人,面对铺天盖地的蝗虫大军,束手无策。
蝗虫来的第一天,苞米苗尖上的嫩叶子就被啃光了。照这样下去,再有两天,整个苞米秆子都会被蝗虫啃食掉,今年又将是绝收的一年,大家又得挨饿了。
第二天早晨,太阳初升,村里人听见东沟那边传来呱呱两声响,宛如巨鼓擂动。紧接着,此起彼伏的青蛙叫声响彻天地。小孩子们吓得拉起被子盖住头脸,大人们纷纷开门一探究竟:只见东沟大水泡子那边,一只鼻孔中间有个手指粗细空洞、狸猫般大小的青蛙,一边呱呱大叫,一边向着庄稼地里奔跳过来。在它身后,是大大小小、密密麻麻的青蛙。它们如同出征的勇士,唱着军歌,浩浩荡荡地冲向田地中,瞬间便与蝗虫大军搅在一处。
秋收过后,村长召集村民们开会,商议村子改名的事。村长建议将村子改名为“大蛙村”,村民们一致同意,全票通过。
郭全创作随笔:
曾经有文友问过我:“一篇小小说靠什么打动读者呢?”我说一篇小小说如果没有一个精彩的故事,就要有一个巧妙的构思;如果没有一个巧妙的构思,就要有一个震撼的结尾;如果没有一个震撼的结尾,就要有一个经典的细节。在汪曾祺的名篇《陈小手》中有这样一个经典的细节:就是陈小手完成自己的任务后,对团长说:“恭喜您,是个男伢子。”这时候“团长呲牙笑了一下”。
我觉得这个细节很有意思。陈小手费尽九牛二虎之力给团长接生了一个儿子,而且保住了团长的太太,照理团长应该“大笑”才对。而且文章的第五段也提到过,陈小手给别的妇人成功接生之后,“男主人满面笑容”,但是这里团长只是“呲牙”(不是咧着嘴)“笑了一下”(不是大笑,也没多笑),这就有内容了,为后文团长杀害陈小手做下铺垫。
看完全文,我们回头再看这个细节,就会发现团长的阴险狠毒、陈小手悲惨的命运在这一个细节中已经一览无遗了。细节对于小小说而言就像美人脸上恰到好处的一个痣。一个经典的细节必将照亮全篇,令文章增色生辉!
作者简介:郭全,笔名莫青虹、辽东大侠,辽宁省作协会员。作品散见于《百花园》《故事会》《满族文学》《微型小说选刊》等报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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